节能减排第五批(节能减排2020)

时间:2024-1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决定废止和修改的规章和...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2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主任 何立峰 2021年3月27日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2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主任 何立峰 2021年3月27日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月2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一项重要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废止了《关于发布的通知》等7件规章和《电力网和火力发电厂省煤节电工作条例》等108件规范性文件,同时修改了《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等5件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59号)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在国务院统一部署的规章清理工作基础上,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对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替代的,或不适应发展需要的25件规章(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