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规定(污水处理规定氢氧使用标准)

时间:2025-02-18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泥的控制一律执行本标准,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和医院污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关行业的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的相应规定限值及地方总量控制的要求,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首先,工业废水排放方面,有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9461-2017《电镀行业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规定了对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处理工艺。

此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还规定了其他污水排放标准,包括: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

污水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二级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二级标准是对污水处理的普遍要求,化学需氧量(COD)和生物化学需氧量(BOD)的上限分别为100毫克/升和30毫克/升,悬浮固体(SS)控制在30毫克/升以下,氨氮(NH3-N)的含量为25-30毫克/升,总磷含量限制在0毫克/升。

法律分析:排入GB3838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GB3838中、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